8月12日,天津一中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南开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于茂东受贿案。市政协妇联界别委员、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于茂东的亲属等100余人旁听了庭审。8月14日,天津一中院通过官方微信平台发布了此案的详细情况。
被告人于茂东利用担任天津市劳动局劳务市场管理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社会劳动力管理处副处长、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主任、政策法规处处长、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获取土地使用权、承揽工程、出售房产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有关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811.9万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于茂东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被告人于茂东自愿认罪认罚。控辩双方就于茂东所具有的量刑情节及其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充分发表了意见。因疫情防控需要,庭审以远程视频方式进行,法庭充分保障了于茂东的各项诉讼权利。
合议庭将在评议案件后择期宣判。
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 是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各项要求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不断提升行政机关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