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以及法院审判三个阶段,委托一个阶段1万元起。
主要服务有:
1.接受委托与侦查机关联系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2.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3.代理报案、申诉和控告;
4.担任辩护人或诉讼委托人:(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2)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3)调查、收集案件有关材料;(4)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
5.担任公诉案件一审、二审辩护人:(1)审查管辖;(2)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3)会见被告人;(4)调查收集证据;(5)出庭辩护。
6.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2)调查收集证据;(3)出庭参加诉讼。
7.担任申诉案件的代理人:(1)受已生效判决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指派律师代为申诉;(2)接受被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指派律师代为申诉;(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作出不立案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后,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指派律师代为申诉或起诉。
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以及法院审判三个阶段,委托一个阶段1万元起。
主要服务有:
1.接受委托与侦查机关联系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2.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3.代理报案、申诉和控告;
4.担任辩护人或诉讼委托人;
5.担任公诉案件一审、二审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