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实行政府定价公证服务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
从2020年3月1日起,对婚前财产约定协议、房产继承证明、遗产分割协议等13项公证服务项目将实行新的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序号 | 公证服务项目 | 最高收费标准 | |
一、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 |||
1 | 证明合同、协议 | 50万元(含)以下部分 | 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
50万元—500万元(含)部分 | 0.25% | ||
500万元—1000万元(含)部分 | 0.2% | ||
1000万元—2000万元(含)部分 | 0.15% | ||
2000万元—5000万元(含)部分 | 0.1% | ||
5000万元—1亿元(含)部分 | 0.05% | ||
1亿元以上部分 | 0.01% | ||
2 | 证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协议。如:抚养协议、赡养协议、监护协议、出国留学协议等 | 200元/件 | |
3 | 证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协议。如:夫妻(婚前)财产约定协议、遗产分割协议、共有财产约定和分割协议等 | 400元/件 | |
4 | 证明不涉及房产的财产继承、赠与和接受遗赠(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 受益额20万元(含)以下部分 | 1.2%(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
20万元—50万元(含)部分 | 1% | ||
50万元—500万元(含)部分 | 0.8% | ||
500万元—1000万元(含)部分 | 0.5% | ||
超过1000万元部分 | 0.1% | ||
涉及房产的继承、赠与和接受遗赠(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 按受益份额的面积计算(尾数不足一平方米按一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50元。 | ||
小额财产继承 | 标的额0-500元(含) | 50元/件 | |
标的额501-1000元(含) | 100元/件 | ||
标的额1001-20000(含) | 200元/件 | ||
5 | 证明遗嘱 | 400元/件(不涉及财产200元/件) | |
6 | 证明委托、声明、保证等单方法律行为 | 200元/件(用于融资的声明、保证等,按照证明合同、协议收费标准执行) | |
7 | 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 | 不出具执行证书的,按债务总额的0.1%收取(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出具执行证书的,加收至债务总额的0.3%。 | |
8 | 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曾用名、住所地(居住地)、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资格、资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婚姻状况、亲属关系、财产权、收入状况、纳税状况、选票、指纹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 100元/件(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公证,按照财产继承公证的收费标准执行) | |
9 | 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收入状况、纳税状况、财产权属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 400元/件 | |
10 | 证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收养事实、票据拒绝、查无档案记载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 400元/件 | |
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 |||
11 | 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公司章程、会议决议、证书、执照或其他法律文书实 | 400元/件 | |
12 | 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 | 500元/件 | |
13 | 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文书及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及证明文书的副本、影印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等 | 100元/件 |
天津市河西公证处实行市场调节价公证服务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
序号 | 公证事项、事务 | 收费标准 | 备注 | |
一、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 ||||
1 | 保全证据公证 | 1000 元/件起 | 疑难复杂案 件,协商收费。 | |
2 | 现场监督公证 | 3000元/件起 | 疑难复杂案件,协商收费 | |
二、提存公证 | ||||
1 | 担保性提存 | 按标的额的0.3%收取,不足500元的 按照500元收取 | 疑难复杂案 件,协商收费。提存所涉的评估、拍卖或者仓储保管等费用由当事人承 担。 | |
2 | 清偿性提存 | 按标的额的0.6%收取,不足1000元 的按照1000元收取 | ||
三、抵押登记 | 300元/件 | |||
四、保管 | 保管文书类100 元/件/月 (不满一个月按照一个月计算; 保管其他物品,协商收费。) | 如需租赁保管箱,保管场地的,租赁费用 由当事人承担。 | ||
五、确认遗嘱效力 | 参照遗嘱继承公证收取 | |||
六、代办 | ||||
1 | 代办法律事务 | 500 元/件起(非诉讼代理) | 疑难复杂案 件,协商收费。 | |
2 | 代为调查核实 | 200 元/单位起 | 外单位委托核查(含外地公 证处)。 | |
3 | 代办认证 | 100 元/件 | 认证费按实际支出另行收取。 | |
4 | 代办登记 | 300 元/件 | 登记费、邮资费等按实际支出另行收取。 | |
七、代拟、修改法律文书 | 不涉及财产的民事类法律文书100 元/件起 | 疑难复杂案件,协商收费。 | ||
八、出具法律意见书 | 1000 元/件起 | 疑难复杂案件,协商收费。 | ||
九、调查、核实费用 | 100 元/单位 | 涉及外省市调查案件,协商收费。 | ||
十、其他 | ||||
1 | 翻译费 | 50元/件起(英文普通文书) | ||
2 | 副本费 | 20元/本 | ||
3 | 复印费 | 0.5元/张 | ||
4 | 查档费 | 调卷20元/本;复印卷宗20元/本; 复印公证书2元/张 | ||
十一、外出办证费 | 200元/件(河西区) | 因外出办证所产生的交通、 住宿费由当事人承担。 | ||
300元/件(其他市内五区) | ||||
400元/件(天津市其他区县) | ||||
300元/件(河西区经济件) | ||||
400元/件(其他市内五区经济件) | ||||
500元/件(天津市其他区县经济件) | ||||
十二、法律咨询费 | 200 元/小时 | |||
十三、公证调解 | 协商收费 | |||
十四、司法辅助事务 | 协商收费 | |||
十五、其他公证法律服务 | 协商收费 | |||
十六、常年公证服务收费 | 协商收费 | |||
十七、捐献遗体,眼角膜等公益公证 | 免费(含公证费和外出办证费等) | |||
十八、存储介质 | 光盘 | 20 元/张 | 4G标准容量, 增容递加收费 | |
U 盘 | 100 元/个 | 64G标准容 量,增容递加收费 | ||
移动硬盘 | 500元/个 | 2T标准 容量递加收费 | ||
十九、当事人委托鉴定,检验检测,翻译等事务 | 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支付 | |||
二十、关于撤回,不予办理,终止公证等情形 | ||||
1 | 当事人申请撤回 | 未经审查 | 50元/件,已发生 的费用不退 | 适用于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之后出具公证书之日前 |
已经审查 | 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已发生的费用不退 | |||
公证书已制作完毕 | 不予退费 | |||
2 | 不予办理 | 公证机构根据其原因和责任,酌情退还部分或者全部收取的公证费。 | ||
3 | 终止公证 | 公证机构根据其原因和责任,酌情退还部分或不退还收取的公证费。 | 因当事人虚假陈述、提供伪证或举证不实而导致不能出具公证书的, 收取的公证费不予退还。 | |
4 | 公证书被撤销 | 因公证机构的过错撤销公证书的 | 收取的公证费应当全部退还当事人 | |
因当事人的过错撤销公证书的 | 收取的公证费不予退还 | |||
因公证机构和当事人双方的过错撤销公证书 | 收取的公证费则按照责任的大小退还部分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