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联合南开区执法支队,对3家组织开展“刷单炒信”的网络推广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和处理。这是天津首次针对刷单公司组织的“刷单炒信”行为予以处罚。
3家公司以建立微信群形式招募会员,通过向会员发放代金券、免单以及支付佣金等形式,邀请会员到服务对象的经营场所就餐或体验服务,并组织会员按照服务对象要求,在平台发布好评图文。同时,这3家公司都与服务对象就好评行为进行了相关约定,均通过以上非法手段为服务对象进行了推广,服务对象总共有数十家,多涉及餐饮、医疗行业。
3家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截至目前,执法总队及南开区执法支队已经针对这3家公司立案3件,下达处罚决定2件,共处罚款15万元,正在调查取证1件。此次联合检查对“刷单炒信”机构形成了有效震慑。